product_banner
Product Display
产品展示
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
  • 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
0

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

本试剂盒用以定量检测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。 亮氨酸氨基肽酶(LAP)广泛分布于肝、肾、胰、肌、脑等组织。肝中的LAP主要定位于肝实质细胞及毛细胆管上皮细胞。血清中LAP测定的诊断价值,主要是应用于肝胆疾患的诊断。

  • 宝贝详情
  • 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L-亮氨酸-p-硝基苯胺底物法)

    使用说明书

    产品名称】:

    通用名称: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

    L-亮氨酸-p-硝基苯胺底物法)

    英文名称:LEUCINE AMINOPEPTIDASE KIT

    (L-Leucine-p-nitroanilide substrate method)

    包装规格

    产品规格: R1:4×60ml  R2:4×15ml

    R1:4×20ml  R2:4×5ml

    预期用途

    本试剂盒用以定量检测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。 

    亮氨酸氨基肽酶(LAP)广泛分布于肝、肾、胰、肌、脑等组织。肝中的LAP主要定位于肝实质细胞及毛细胆管上皮细胞。血清中LAP测定的诊断价值,主要是应用于肝胆疾患的诊断。

    主要组成成分

    试  剂

    成  份

    含  量

    R1  

    磷酸盐缓冲液

     100mmol/L

    R2

    L-亮氨酰基-P-硝基苯胺

    0.87mmol/L

    注:不同批次的试剂盒各组分不可以互换。

   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

    本试剂在2-8避光保存,可稳定12个月;开盖后避光储存于2~8可稳定30

    适用仪器

    本产品主要适用于日立7060717071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;贝克曼AU400AU480、AU27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;迪瑞CS-400BCS-800ACS-12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

    样本要求

    选用新鲜无溶血现象的血清样本。采血于2℃-8℃保存,可稳定14天,于-20℃中可以稳定6个月。

    检验方法

    1.试剂配制:直接使用,无需配制。

    2.试验条件:

    方法:速率法,     反应方向:向上

    主波长405nm     副波长505nm

    比色杯光径1.0 cm 温度37℃  

    按下表加入试剂及样本:


    样本管

    空白管

    样本μl

    6


    蒸馏水μl


    6

    R1μl

    240

    240

    混匀, 37℃恒温5分钟

    R2μl

    60

    60

    混匀, 37℃孵育1分钟后,在波长405 nm,连续监测60秒,计算ΔA/分钟。

    注:以上试剂样本量可视不同仪器按比例增减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3.校准程序:

    使用亮氨酸氨基肽酶校准品校准或因数校准,校准采用线性校准模式

    4.质量控制程序: 

        建议每天使用匹配的质控品进行内部质量控制,各实验室得到的质控值可能会有所不同,但所测值应在给定的范围之内,若超出范围,应查找原因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;各临床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设计室内质控频次。

    参考区间

    1040U/L

    引用的参考值范围代表本法的期望值,仅供参考,建议各实验室验证这一参考范围或建立自己的参考值范围。

    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

        若样本亮氨酸氨基肽酶活性超过线性范围,请用生理盐水稀释样本后再测定,结果乘以稀释倍数。

    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

        干扰物质血红蛋白≤200mg;胆红素≤20mg;抗坏血酸≤5mg对测定无干扰

    【产品性能指标】

    1. 试剂空白吸光度A405nm≤0.2。

    2. 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/min≤0.25。

    3. 分析灵敏度

    试剂(盒)测试20U/L被测物时,吸光度变化率ΔA/min≥0.004。

    4. 线性范围

    测试血清样本,试剂线性在[0,800]U/L(37℃)区间内:

    a)线性相关系数r≥0.990;

    b)[0,80]U/L区间内,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±8U/L;(80,800]U/L区间内,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±15.0%。

    5. 精密度

    重复性:CV≤15.0%。

    批间差:R≤15.0%。

    6. 准确度:相对偏差应在±10.0%范围内。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. 试剂盒仅用于体外诊断,测定结果仅作为相关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依据。

    2. 试剂与样本量可按生化仪要求恒比例改变。

    3. 应避免试剂与皮肤及粘膜接触。如不慎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
    参考文献

    1. 叶应妩等,《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》第三版 2006

    2. Recommendation of the German Society for Clinical Chemistry: Z.Klim. Chem. Biochem. 10,291(1972)

    基本信息

    生产企业名称:吉林省惠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
    住所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7782号办公楼

      3楼

    联系方式:0431-84666337

    售后服务单位名称:吉林省惠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
    售后服务电话:  0431-84666227

    生产地址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7782号

    办公楼3楼

    生产许可证编号:吉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73号

    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/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

    吉械注准20152400187

    【说明书核准日期及修改日期】

    核准日期:2015年07月25日

    【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】

    生产日期:见包装盒及瓶签

    失效日期:见包装盒及瓶签



    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L-亮氨酸-p-硝基苯胺底物法)

    使用说明书

    产品名称】:

    通用名称: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

    L-亮氨酸-p-硝基苯胺底物法)

    英文名称:LEUCINE AMINOPEPTIDASE KIT

    (L-Leucine-p-nitroanilide substrate method)

    包装规格

    产品规格: R1:4×60ml  R2:4×15ml

    R1:4×20ml  R2:4×5ml

    预期用途

    本试剂盒用以定量检测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。 

    亮氨酸氨基肽酶(LAP)广泛分布于肝、肾、胰、肌、脑等组织。肝中的LAP主要定位于肝实质细胞及毛细胆管上皮细胞。血清中LAP测定的诊断价值,主要是应用于肝胆疾患的诊断。

    主要组成成分

    试  剂

    成  份

    含  量

    R1  

    磷酸盐缓冲液

     100mmol/L

    R2

    L-亮氨酰基-P-硝基苯胺

    0.87mmol/L

    注:不同批次的试剂盒各组分不可以互换。

   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

    本试剂在2-8避光保存,可稳定12个月;开盖后避光储存于2~8可稳定30

    适用仪器

    本产品主要适用于日立7060717071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;贝克曼AU400AU480、AU27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;迪瑞CS-400BCS-800ACS-12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

    样本要求

    选用新鲜无溶血现象的血清样本。采血于2℃-8℃保存,可稳定14天,于-20℃中可以稳定6个月。

    检验方法

    1.试剂配制:直接使用,无需配制。

    2.试验条件:

    方法:速率法,     反应方向:向上

    主波长405nm     副波长505nm

    比色杯光径1.0 cm 温度37℃  

    按下表加入试剂及样本:


    样本管

    空白管

    样本μl

    6


    蒸馏水μl


    6

    R1μl

    240

    240

    混匀, 37℃恒温5分钟

    R2μl

    60

    60

    混匀, 37℃孵育1分钟后,在波长405 nm,连续监测60秒,计算ΔA/分钟。

    注:以上试剂样本量可视不同仪器按比例增减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3.校准程序:

    使用亮氨酸氨基肽酶校准品校准或因数校准,校准采用线性校准模式

    4.质量控制程序: 

        建议每天使用匹配的质控品进行内部质量控制,各实验室得到的质控值可能会有所不同,但所测值应在给定的范围之内,若超出范围,应查找原因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;各临床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设计室内质控频次。

    参考区间

    1040U/L

    引用的参考值范围代表本法的期望值,仅供参考,建议各实验室验证这一参考范围或建立自己的参考值范围。

    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

        若样本亮氨酸氨基肽酶活性超过线性范围,请用生理盐水稀释样本后再测定,结果乘以稀释倍数。

    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

        干扰物质血红蛋白≤200mg;胆红素≤20mg;抗坏血酸≤5mg对测定无干扰

    【产品性能指标】

    1. 试剂空白吸光度A405nm≤0.2。

    2. 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/min≤0.25。

    3. 分析灵敏度

    试剂(盒)测试20U/L被测物时,吸光度变化率ΔA/min≥0.004。

    4. 线性范围

    测试血清样本,试剂线性在[0,800]U/L(37℃)区间内:

    a)线性相关系数r≥0.990;

    b)[0,80]U/L区间内,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±8U/L;(80,800]U/L区间内,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±15.0%。

    5. 精密度

    重复性:CV≤15.0%。

    批间差:R≤15.0%。

    6. 准确度:相对偏差应在±10.0%范围内。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. 试剂盒仅用于体外诊断,测定结果仅作为相关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依据。

    2. 试剂与样本量可按生化仪要求恒比例改变。

    3. 应避免试剂与皮肤及粘膜接触。如不慎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
    参考文献

    1. 叶应妩等,《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》第三版 2006

    2. Recommendation of the German Society for Clinical Chemistry: Z.Klim. Chem. Biochem. 10,291(1972)

    基本信息

    生产企业名称:吉林省惠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
    住所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7782号办公楼

      3楼

    联系方式:0431-84666337

    售后服务单位名称:吉林省惠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
    售后服务电话:  0431-84666227

    生产地址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7782号

    办公楼3楼

    生产许可证编号:吉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73号

    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/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

    吉械注准20152400187

    【说明书核准日期及修改日期】

    核准日期:2015年07月25日

    【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】

    生产日期:见包装盒及瓶签

    失效日期:见包装盒及瓶签